4个月查实84处消防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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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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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23日讯(记者 徐艳) 为了从源头消除火灾隐患,日照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公布举报电话。自今年6月份开始,共接到举报违法行为127起,查实84起。其中岚山一普通村民,竟在家中办起了“加油站”,私存了两吨柴油。
10月19日,岚山消防大队接到群众举报,虎山镇一村民家中储存、买卖大宗柴油。接到举报后,岚山消防大队立即前往举报地点进行核查。
经现场核查,消防官兵在这个村民家中发现了一台用黑布遮盖的“加油机”。顺着油管,消防官兵在门面房的地下室内发现了储存柴油的铁桶,储存了近2吨柴油。
“地下室照明电线乱搭乱扯,而且经营者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现场也未配备任何消防设施,很危险。”参与检查的消防官兵说。
经调查,经营这个“加油站”的村民姓赵,主要将柴油兜售给了过往的大货车,以此牟利。
除了私自建“加油站”,8月14日,岚山一石油液化气站因为消防喷水冷却装置不能正常使用、消防车通道被占用等违法行为被罚款5000元。
10月23日,日照市公安局消防支队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今年6月份公布“96119”消防举报电话以来,日照市共接到127名群众的举报电话,其中查实84起,效果明显。
“跟群众联动,增强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识,能有效打击存在的消防违法行为。”该工作人员说。
据该工作人员介绍,对实名举报并经查证属实,将给予举报人予以50元-1000元的现金奖励。举报中心会严格保护举报人的信息。对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非法运爆竹 被抓现行
本报10月23日讯(记者 彭彦伟 通讯员 战立胜 蒋云山) 自己开着正规的鞭炮加工企业,却从外地非法运输鞭炮进行销售。接到线人举报,莒县安监局与公安局联合出击,现场查缴各类烟花爆竹398箱,价值28000余元。
9月22日下午3点左右,莒县安监局接到举报,称一辆临沂牌照的箱式货车拉着一车鞭炮由临沂往日照方向行驶。
获得线索后安监局紧急与莒县公安局联系后,在临沂到莒县沿线蹲点,“我们总共在夏庄镇、刘官庄镇以及南环路上设了3个点。”莒县安监局一工作人员说。
由于线人描述得比较详细,该车辆刚行驶到夏庄镇就被蹲点人员发现,随后一直跟在该车辆后边,“当车辆行驶到南环路时,阻截时机比较合适,将该车辆查获。”工作人员说。
经检查,该运输车辆并没有公安局颁发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违法运输,现场查缴各类烟花爆竹398箱,价值28000余元。
据了解,运输人田某、李某经营着一家烟花爆竹企业,专门向零售商批发烟花爆竹。当事人田某、李某分别被治安拘留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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