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指数 30
一站通留言 客户留言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收藏此网站 发送消息 MSN交流
公司首页
公司介绍
产品展示
企业新闻
招聘信息
客户留言
联系我们
search 搜索网站中其它产品:
法务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上海前高实业有限公司 > 企业新闻
 
企业新闻
山东:5万人以上的乡镇要建专职消防队
发布日期:2012-09-14

       本报济南讯 近日,我省出台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规定建成区面积超过5平方公里或者居住人口5万人以上的乡镇应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员可工作至
退休。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是由政府批准建立,具有社会公益性质,以政府财政保障承担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的专业化、职业化消防队伍。未建立公安消防队、消防站数量未达到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规定的市、县(市、区),建成区面积超过5平方公里或者居住人口5万人以上的乡镇,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密集的乡镇,全国重点镇、省级中心镇、历史文化名镇,应当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城市消防站人员总数达不到30人的,通过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予以补齐。

        意见指出,招用政府专职消防员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当地消防队站建设情况提出年度用人计划,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批批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公开招录,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管理骨干和专业技能突出的业务骨干,根据身体状况和考核情况,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作至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将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合力确定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待遇,并将其纳入当地社会保险体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参照现役消防队员标准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政府专职消防员在住房保障方面按当地政府规定享受相关政策,在子女入学入托等方面按规定享受城镇职工同等待遇。

 

免责声明:本商铺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一比多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友情提醒:为保障您的利益,降低您的风险,建议优先选择商机宝付费会员的产品和服务。


上海前高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329号6号楼103室;销售地址:上海市九星市场星宝东街4号楼103-104号   邮政编码:201208
联系人:高明龙   电话:021-54336819   手机:13918999880   传真:021-33845382
技术支持:一比多  |  免责声明 | 隐私声明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070060     网站Icp备案号:沪ICP备05000175号
<%---站点编号 ----%> <%---页面编号 ----%> <%---页面参数1 ----%> <%---页面参数2----%> <%---页面参数3 ----%>